巴黎高等政治學院(Sciences Po Paris)實習一年獎助計劃

教育部「人文社會科學學術人才跨國培育計畫」甄選簡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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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為人文及社會科學基礎研究人才向下扎根,選送優秀大學部學生赴國際知名大學進修,增進參與國際學術社群之機會,拓展全球視野及深耕臺灣特色價值,提升未來於國際深造發展之競爭優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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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. 進修性質及時間
選送學生為訪問交換學生身分,赴歐美重點大學進修1年。配合國外進修機構入學時間,自今年秋季學期起至明年春季學期止,共計1學年。
II. 進修機構
本計畫簽約合作之歐美重點大學。台灣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學術人才跨國培育計畫辦公室(以下簡稱計畫辦公室)與國外進修機構協商結果定之。預定選送之進修機構如下,每名學生限擇1類申請。如國外進修機構及名額有更動,將另行公告。
A:修習英語系國家大學部課程,至多16名
B:修習非英語系國家大學部課程,至多10名
 (1) 法國:Sciences Po Paris
 (2) University of Tübingen, Germany
C:修習研究所課程,至多5名
 (1)University of Wisconsin-Madison, USA
 (2)University of California, Berkeley, USA
III. 獎助項目及額度
1. 來回機票費:補助二地直接或最短航程往返之經濟艙機票,以新臺幣6萬元為上限,檢據核實報支。
2. 國外進修機構學費:全額補助。國外進修機構所需學費一經核定,即以核定金額為上限,檢據核實報支,學費匯率以繳費當日為準。學費認定有疑義時,由計畫辦公室審核認定之。
3. 國外生活費:按實際停留月數每人每月新臺幣2萬5,000元,自抵達國外進修機構當日開始計算,不足1個月者按比例計算核發,每人至多補助 10個月,以新臺幣25萬元為上限。具有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審核通過之低收入戶身分者,經檢附證明文件,每人每月補助新臺幣4萬元,至多補助新臺幣 40萬元。
IV. 申請資格
申請學生必須符合以下各項資格。
1. 具中華民國國籍,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。
2. 學生身分規定(每名學生限擇1類申請):

V. 申請程序

一、申請日期:每年自10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。
二、申請學生應在10月31日前完成線上申請程序,網址為。

VI. 聯絡資訊

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學術人才跨國培育計畫
計畫主持人:汪宏倫(中研院社會學研究所);陳志柔(中研院社會學研究所)
計畫聯絡人:林依陵
Email :
地址:11529 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二段128號 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
官網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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